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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7刀残杀女生续:逃亡被捕法院认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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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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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09:32: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8年,在昭通卫生学校就读且品学兼优的21岁女孩吴倩,因不从名叫赛锐的男子建立恋爱关系的要求,被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吴倩的心脏、肝脏、肺部、胃腹、背部均遭屠戮,喉管被割断,头部几乎被砍下,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鲜血溅满墙壁。案发当晚,赛锐乘坐出租车逃跑,快到嵩明县小街时,他接到家里的电话说跑不掉了,赶紧回昭通自首。因与家里通了七八个电话,被警方锁定方位,才会在回昭通的路上被警方抓获。
2009年,昭通中院一审以赛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赛锐不服上诉后,同年11月9日,云南高院终审认为,赛锐有自首情节,且案件系“感情纠纷、矛盾激化而引发”,赛锐“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故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1年7月19日晚,死者吴倩的父母开通了名为“吴倩父母”的腾讯微博,将女儿的遭遇及相关判决书发至网络,恳请“有正义感的人转载”。
7月2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吴倩的父母。他们说,当得知凶犯被改判死缓后,便向相关部门寄送了上百封申诉信件,但没有得到回复。他们还称,因为这份终审判决,赛锐被送往云南中安监狱服刑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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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8:22:41 |只看该作者
佩服,好多阿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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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19 23:03:21 |只看该作者
2011就要离去,生活的碎片拼凑起又一个过去,记得打开心灵的瓶塞,把压力和不快释放出去,把幸福和快乐的种子装进瓶里,愿你2012一切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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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3:19:08 |只看该作者
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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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09:08:49 |只看该作者
提醒猪猪,千万不能让你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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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23:20:35 |只看该作者
响应天帅号召,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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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23:22:30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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