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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是学校的形象之歌、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办学理念、校园精神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与校训、校标共同承载着学校的文化精神,反映了师生对学校的理解和热爱,对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有重要作用。
为增强师生凝聚力和向心力,打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人文校园氛围,北方民族大学面向社会开展了校歌征集活动。经认真组织评选,校歌歌词已确定(歌词附后)。现开始征集校歌谱曲,竭诚欢迎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继续踊跃参与北方民族大学校歌谱曲征集活动。谱曲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曲谱要求昂扬向上,节奏明快,韵律优美流畅,便于传唱;要有时代感,能充分体现学校的文化内涵和精神理念。
2.曲谱可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是配器、编曲及演唱音频完整版,音频统一使用MP3格式。
2.投稿作品必须带前奏,参录人员至少8人、两声部以上。
3.交稿同时请附演唱的录音小样。
三、投稿方式
1.来稿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及工作单位、电话等详细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北方民族大学校歌谱曲征集”字样。
2.来稿请寄: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宣传统战部,邮编750021。
3.网上投稿请发至邮箱:lulunin@163.com
咨询电话:0951-2066902;联系人:陆宁
四、征集时间
2012年10月31日-11月30日。
五、奖励事宜
歌词征集截止后,学校将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并设以下奖项:
1.两首歌词,分别谱曲,获选奖各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税后);
2.入围奖2名,各奖人民币4000元(税后)。
注:入围作品与获选作品不重复授奖。
六、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
2.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最终采用及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北方民族大学所有。
4.我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七、本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归北方民族大学所有。
附件:北方民族大学校歌歌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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