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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电影院观看3D电影,观影的“必需品”3D眼镜竟要观众自行购买。对此,消费者认为电影院“强买强卖”侵犯其选择权,更称所售卖的眼镜为“假冒伪劣”构成欺诈,打算起诉影院要求退一赔一。
市民徐先生称,5月29日他同家人在天河电影城购买了《加勒比海盗》(数字3D)电影票进行观看,在购票时被工作人员要求同时购买双机3D数字电影眼镜。徐先生提出按此前惯例,交押金借用眼镜,但被拒绝。工作人员表示,其所购买的场次是必须自行购买3D眼镜,不过也可以不购买直接观影。“不戴3D眼镜看什么3D?”徐先生只好购买观影。徐先生拿到了两张“双机3D数字电影眼镜使用凭证”,且每张电影票上加盖了“已收3D眼镜10元”字样。
事后,徐先生认为电影院涉嫌强买强卖,打算就此向法院起诉。另外,影院出售的3D眼镜上并无相关产品合格证明及标识,因此,徐先生认为对方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要求退一赔一。
律师说法:已构成强制搭售行为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宋立律师对此表示,影院的行为涉嫌强行搭售。既然消费者购买了3D电影票观影,经营者就应当提供让消费者观看到3D电影的服务。“没有3D眼镜必然影响观影效果,因此3D眼镜作为观影的必备条件,自然也应该是影院提供。”宋立说。
而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表示认同,他认为影院应为消费者观影应提供相应条件,“像3D眼镜、椅子等都是观影必备的配套,不可能让消费者自行携带”。
两位律师均认为,影院的行为构成强制搭售的不公平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可向其归还眼镜要求退款,并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3D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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