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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西传销猖獗背后:传销人员聚集成消费支柱 政府默认 [打印本页]

作者: 会飞的鱼    时间: 2011-8-23 10:05
标题: 广西传销猖獗背后:传销人员聚集成消费支柱 政府默认
在政府广场集会,在公安局旁边给人洗脑,广西来宾猖獗的传销活动令人吃惊。
  近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持续对广西来宾的传销活动进行密集报道,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一时间从中央到地方,打击传销行动再掀***。
  实际上,广西境内传销现象猖獗,早已不是新鲜事。
  上世纪80年代,传销进入中国。1998年,意识到传销对国民经济及百姓的危害,中国政府开始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就在那个时期,山高皇帝远且物价低廉的广西,成为传销分子眼中理想的“家园”。广西,从此与传销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纠缠……
  最近10年间,广西的一些地方,由于传销活动的猖獗,被人们冠以“传销之城”的名头。其中,南宁、北海、来宾三市,由于特殊的历史和地理原因,成为非法传销最为猖獗的三角腹地,加上桂林、贵港、柳州等地的后发之势,传销在广西渐成燎原之势。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经历了连锁加盟、老鼠会等初期阶段,广西境内的传销活动也在“与时俱进”地不断变异。如今,号称“3年净赚1040万”的“资本运作”,成为了广西传销现象的“主角”。
  2009年6月,《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曾就南宁地下“纯资本运作”做过卧底调查,当时(现在也是如此),传销分子引诱下线的一个最有力借口,就是“广西的‘资本运作’,‘国家(政府)是暗中支持的’”。
  看了央视的报道,再回想起2009年的夏天,南宁的千人大餐、政府机关家属楼里聚集的大量传销人员等,有人难免产生疑惑:难道传销人员说的是真事?传销真的是政府暗中扶持的?
  仔细分析一些传销重灾区的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现状,不得不让我们感到,起码地方政府对当地出现的大量传销人员,是知情的。
  广西首府南宁,尽管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状况良好,但因其历史等原因,一直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相比沿海及东部地区的快速崛起,南宁因其三个产业布局不合理,且缺乏支柱型产业,经济状况始终不容乐观。资料显示,从2000年至2006年,南宁的服务业经济总量占当地GDP比重超过50%。这意味着,在南宁,与发达的服务业相比,农业和工业的发展相对迟缓。
  尽管近年来南宁在大项目的招商引资中取得了一些成绩,进出口贸易发展快速,但近5年来,发展更为迅猛的,却并不是制造业、物流、电子轻工及新能源产业,而是地产业和服务业。
  南宁高楼林立、商铺餐厅随处可见,商品房价格飙升、大量的出租房被来历不明的流动人员租用,餐厅经常排号等位,出租车生意红火,菜市场、超市人头攒动,这样的繁荣景象,对于一个支柱产业正在生长发育期的南宁,显得意外而怪异。
  与此相“配合”的,是关于纯资本运作的非法出版物泛滥成灾,受骗者报警遭到警方冷遇。某电话营业厅甚至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同时,还不忘塞上两本资本运作的“工具书”。
  让我们再看看来宾。2002年来宾升级为地级市。为刺激城市发展,政府开始向农民提供10万~30万元的无息或低息贷款,大量出租房的涌现又进一步刺激了传销者的到来。
  也是从2006年前后开始,往日冷清的来宾小城,忽然变得热闹起来。小城的消费指数呈直线上升。“当时,一毛五的小菜没几天就涨到了一元一斤,猪肉、大米等都不断刷新着纪录。服装店、小吃店、IP电话吧和旅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整个城市像注入了兴奋剂,显示出惊人的能量。”一位陷入传销网络的山东人曾如是说。
  迅速火爆的还有房地产。传销者大量涌入后,来宾市区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月租从不足500元飙升到2500元,有一段时期,其房租价格甚至比首府南宁还高。在传销者聚集的一些村子,当地村民们用耕地建起了五六层的楼房,然后把房子租给外来的传销者,自己则每天打牌、收租和睡觉。
  大量外来人口涌入,不找工作,不做生意,却每天聚会听课,喝茶聚餐,这种怪现象,政府不知道吗?公安部门不知情吗?
  在北海,传销分子竟然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然挑衅,声称“我就是做资本运作的,你来抓我啊。”以此向不知情的外地人标榜传销的“合法性”,而政府却对此无动于衷。
  按理说,在国家出台北部湾发展规划之后,广西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但在城市虚假而畸形的“繁荣”面前,在既得利益与长远发展面前,广西一些城市政府的管理者是短视的。地方政府对传销的纵容,客观上充当了传销活动的帮凶。


作者: Eleven    时间: 2011-8-23 11:42
现在政府都是为人民币办事,不为人民办事了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1-8-23 12:44
唉,繁荣啊!!!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2-4-17 23:34
长了不少见识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2-7-5 23:25
好铁多多发,感激分享

作者: # 馮 &    时间: 2012-7-6 09:34

作者: xiongz    时间: 2012-7-6 10:07
      好东西·顶
作者: 此瑜非彼鱼    时间: 2012-7-6 10:31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3-2-4 23:26
都闪开,介个帖子,偶来顶

作者: 奇    时间: 2013-2-19 23:36
其实楼主所说的这些,俺支很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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