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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普通相机怎么样拍摄立体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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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四哥
时间:
2011-12-27 15:02
标题:
普通相机怎么样拍摄立体照片
首先我们先重温一下正常视力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阅读的状态。刊物距离人眼大约30cm ,左右眼形成的夹角约为12度。在这个状态下眼睛不易疲劳,视野明晰,看得真切、感觉也舒适。在这个舒服的位置左右眼睛的视角差最大,所以这个时候的立体感也最强。
人们看景物的时候,景物越远左右眼睛的夹角就越小,视角差越小,立体感就越弱。(例如:我们明明知道太阳、月亮是立体的圆球,但我们却无法看出它的立体感来,老觉得它们都是圆盘 而不是圆球。那是因为它们离我们实在太远了视角差几乎是零。)反之景物越近左右眼睛的夹角越大,视角差越大,立体感就越强。但是这里要注意:景物如果过分近、过分小于30cm,眼睛夹角就太大了、就会成为“斗鸡眼”,这个时候人们就头晕眼花,甚至连东西都看不清了,就别谈什么强烈的立体感了。
拍摄过程其实很简单,对着景物先拍摄一张,不改动相机的设置、不要侧歪相机、水平移动一点再拍一张即可。问题是移动多少才合适?这里就要再说一些夹角的问题,如例图,左机位-->景物--> 右机位 这三者之间的夹角要在0到12度之间。在这个范围内移动都能拍到立体组图。只不过是立体感的强弱问题而已。具体来说: 要微距拍摄昆虫花卉就只需移动几毫米,要拍摄居家生活就移动十多厘米,如果要拍摄山川风景就要移动好几步。总之掌握在12度之内就行,多练习拍几张就完全能够熟练掌握。
为什么拍摄时的机位移动角度非要限制在12度之内?
原因是这样的,我们拍摄立体照片本身就是模仿眼睛在看景物,拍摄要符合眼睛的习惯。长久以来人类已经习惯了12度之内的视角差,12度之内的图像的差别,经过我们大脑的运算就能够关联起来,虽然左右眼睛看到的影像有差别,但是大脑能够识别到我们左右眼睛是在看同一个物体,而且正是由于这种图像的差别使得我们大脑产生立体空间的感觉。
如果拍摄的时候大于12度。那么这两张照片因为视角差过大,所得到的两张照片的差别也过大,在我们用“立体派”分视镜观看的时候;虽然眼睛没有不舒服,但是对于这两张差别太大的相片,我们的大脑不会认同、大脑无法把它们关联起来、大脑会认为我们看到是两个无关联的影像、大脑会认为我们是在同时看两处景色。而我们人类是无法同时观看两处景物的,这样就会很矛盾,也就谈不上立体感了。总之, 要小于12度夹角,视角差12度的两个图像是我们人类能够接受的、能够理解的最大值。
第一步:硬件准备
①一台电脑,是的,伙计,就是你用的这种就可以。
②一台数码相机,最便宜那种都可以,只要能拍数码照片,实在不行,你的手机总可以拍照吧?
③一副红蓝滤色立体眼镜。
第二步:软件准备
①当然第一个就是你的大脑,玩摄影的人都听过一句话:一张好照片,不在于你的镜头,而在于镜头背后的人头。
②3D图片合成软件“i3d photo”。(中国互联网发展10几年了,请不要问我们诸如:这个软件是在哪里下载这样的问题)
第三步:拍照
拍立体照片的原理很简单,大家都知***眼之所以看到的东西是立体的,就是因为左右眼所看到的物体角度的细微差异而形成的立体效果,你闭上一只眼睛,你的世界就是平面的了。
①随便拍一张照片。
②然后稍微的水平移动一下你的相机。再拍一张。这样你就得到了模拟左右眼得到的图像素材
③然后把照片输入电脑
第三步:合成
①打开“i3d photo”软件,新建一个项目。
②选取你所拍到的图片,分别对应左眼和右眼,按确定。
第四步:完成
基本完成上面的步骤,你就得到了一张立体照片,要是重影很大,可以看上图提示,点击一下自动对齐。然后你带上红蓝立体眼镜,就可以欣赏自己拍摄的立体大片啦。
完成品,请戴上你的红蓝滤色眼镜观看图片。
作者:
豆豆
时间:
2011-12-27 15:03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2-2-3 23:19
我看看就走,你们聊!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2-24 23:22
我看看就走,你们聊!
作者:
愤怒的小猪
时间:
2012-2-25 08:50
谢谢支持,顶了
作者:
小双子
时间:
2012-2-25 09:13
路过······
作者:
小罗
时间:
2012-2-25 09:45
以此留念,支持
作者:
小猫
时间:
2012-2-25 09:47
小猫来也,挠挠就走
作者:
油炒面
时间:
2012-2-25 10:16
好久不见,这么多好贴子
作者:
变形金刚
时间:
2012-2-25 10:46
感谢纳金网这个平台,学到了不少东西
作者:
娜娜
时间:
2012-2-25 10:49
美妙
作者:
新西兰牛仔
时间:
2012-2-25 11:02
顶了,好好幺
作者:
愤怒的小猪
时间:
2012-2-25 11:07
感谢大家对爱3D的支持,永远顶
作者:
tc
时间:
2012-4-20 23:21
不错不错,收藏了
作者:
奇
时间:
2012-4-21 23:21
“再次路过……”我造一个-----特别路过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4-26 23:27
俺是新人,这厢有礼了!
作者:
tc
时间:
2012-8-28 23:32
都闪开,介个帖子,偶来顶
作者:
C.R.CAN
时间:
2013-2-9 23:20
我是老实人,我来也!
作者:
奇
时间:
2013-3-16 23:20
呵呵,很好,方便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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